獲嘉縣應急管理局
2023年工作目標及考核實施細則
為確保2023年應急管理工作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,進一步強化目標責任的落實,切實調動全體人員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,增強創(chuàng)新意識和敬業(yè)精神,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,本著“目標分解、責任到人、逐級負責、量化考核、獎懲分明”的原則,堅持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考核辦法,特制定本實施細則,請認真遵照執(zhí)行。
一、考核對象
機關全體干部職工
二、考核內容和分值
年度考核按照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五項指標實行百分制考核。具體內容和分值如下:
(一)德(5分)
主要考核職工個人品德、職業(yè)道德和團結協(xié)作等情況。
1、愛崗敬業(yè)。無故缺席會議、學習、集中活動的每次扣1分;辦公時間及工作場所酗酒鬧事、喧嘩口角、打游戲、看手機等影響工作秩序的,每發(fā)生一次扣當事人2分,被上級部門查處的,視情節(jié)扣績效工資1—6個月;衛(wèi)生值周區(qū)域和各自辦公區(qū)域未按要求保持清潔的,每發(fā)現一次扣值周人員每人1分。
2、文明辦公。凡因工作態(tài)度不好,不使用文明用語,對待服務對象不能做到首問負責制,每有一次扣當事人2分。
3、團結協(xié)作。凡不服從組織分配,思想鬧情緒,工作不配合,講怪話、閑話等破壞團結行為的,每發(fā)現一次扣3分。
4、愛護單位財物,節(jié)約用電、用水。發(fā)現損壞執(zhí)法設備、車輛等公共財物,浪費水、電的,一次扣1分。
5、被單位評為“文明職工”“文明股室”或者其他先進榮譽的,每人每次加3分。
(二)能(5分)
主要考核是否按規(guī)章流程辦事,是否存在政令不通、推諉扯皮等,影響工作效率情況。
1、各類業(yè)務報表、檔案等,按照上報程序,經股室負責人、分管副職簽字后及時上報,不按規(guī)定時限上報,每遲報一次扣1分,錯報或出現差錯一次扣3分。
2、業(yè)務工作中,凡應報班子會議研究的事項,不經研究,擅自辦理的,發(fā)現一次扣3分。各股室需立卷歸檔的手續(xù)、文件、案卷等資料,不按時立卷歸檔的,一次扣1分,歸檔不規(guī)范的一次扣1分。
3、有時限規(guī)定的文字材料,如半年或年度股室和個人總結、工作計劃、學習筆記、學習心得及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等,未按時報送的一次扣除當事人1分,未報送的一次扣除1分。
4、未按時完成局長辦公會臨時交辦的各項臨時工作任務的每人扣2分(包含股長及相應工作人員)。
(三)勤(5分)
以《職工出勤考核表》、會議、學習、集體活動、義務勞動點名冊、外出登記簿和辦公室督查記錄、指紋機打卡情況等為依據,主要考核職工遵守紀律情況、出勤情況。
1、對遲到、早退者一次扣0.5分,從績效工資中扣20元;遲到、早退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;每曠工一晌扣績效工資100元,并扣1分;月累計遲到、早退三次者,扣發(fā)當月績效工資;月累計曠工三天者,扣發(fā)當月全額工資,取消年終考核資格。
2、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內的,工資照發(fā);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不超過30天(含30天)的,扣除1個月績效工資;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不超過50天(含50天)的,扣除6個月績效工資,并取消年終考核資格;當年事假累計超過50天的,扣除12個月績效工資,并取消年終考核資格;
3、病假、年休假依據《獲嘉縣應急管理局機關考勤、請銷假及值班管理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4、督查時人員不在崗,未請假且未填寫外出登記者,按曠工處理,一次扣2分;
5、被上級督查組、暗訪組等各類檢查中查出問題者,視情節(jié)嚴重程度扣當事人5分,扣績效工資3-6個月;
6、每月滿勤者加1分。
(四)績(80分)
完成任務的確認:通過查閱各項臺賬、檔案資料進行確認。凡完成全年目標任務者,本股室人員每人得80分,如未能按期完成,將按照完成情況扣股室每人相應的分值。具體任務按附件《獲嘉縣應急管理局2023年度業(yè)務工作考核辦法》執(zhí)行。
(五)廉(5分)
主要考核職工的廉潔自律情況。
1、遵守黨紀國法,凡違反黨的方針、政策,受到黨紀、政紀處分的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予以處理,并取消年終考核資格。
2、遵守文明服務承諾,不能按承諾開展工作的一次扣當事人2分。
3、清正廉潔,工作中凡出現推諉扯皮,吃、拿、卡、要現象,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,權錢交易,應辦手續(xù)不能及時辦理的,每發(fā)現一次扣當事人5分。由于個人原因給工作造成失誤或經濟損失及惡劣影響的,除要彌補造成的損失外,每有一次扣除3分,視情節(jié)嚴重程度扣除績效工資3-6個月不等,并取消年終評優(yōu)評先資格。
4、被上級部門表彰者,視表彰級別加1—5分。
三、其他事項
(一)細則中所提到的扣除績效工作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,自籌人員參照該標準,從工資部分進行扣除。
(二)凡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扣分超出單項規(guī)定分數的,最后一律從百分制總分中予以扣除。
(三)“德、能、績、廉”的考核情況每半年考核公示1次,“勤”每月初公示上月出勤情況,有異議者,自公示之日起兩天內提出,并予解決,過期不再更改。
(四)各項規(guī)章制度及目標任務,根據上級政策規(guī)定及實際工作需要,做出適時調整。
(五)其他未盡事宜按局長辦公會議決定意見執(zhí)行。